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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六 祖 壇 經 的 智 慧 】~ 洪 寬 可  著 ~
 
一 件 事 情 , 兩 種 看 法
 
剛才我跟同修一起來教室的路上,有這樣子的對話:
其實一件事情是看你認定的態度。
路很小,有一部大卡車進來了,我們的小轎車就要讓它,對不對?
其實看距離、看狀況,應該是大卡車要讓,因為它剛到路口,而我們的車已經快到三分之一了,可是它不讓,我們只好讓。
好,車上就出現二種看法了:
第一種看法是,他仗著車子大,我們只好讓他;
另一種看法是,我們也可以認為,那部車子不讓我們,雖然耽誤了我們的時間,我們卻可能免掉了一場車禍。
所以一件事情,可以有兩種看法。
同樣的,過去你所受的那一些,你認為它是一個結果,而不是一種痛苦,不是一種罪過,不是一種處罰,你就「一時銷滅」了。
就像剛才講卡車不讓路的事情,當你認為,可能他這樣子阻擋一下,會讓你避過了一場車禍,你就一時銷滅了。
你的罪一時消滅,你不平的心也一時銷滅了。
可是如果你沒有消滅的話,可能變成一場爭執,大家堅持不相讓,就產生衝突了。
衝突過後,可能大家都後悔,因為各自都造成傷害了;但是當時只要念一轉,它就一時銷滅了,是不是呢?
或許你會說:「您剛才講的是還未發生的事,可是我現在的果已經成熟啦,我天天在煎熬,很痛苦啊!我怎麼一時銷滅呢?」
當然可以!
你認為它只是一件事情,是你過去延續下來的一件事情,那它會讓你痛苦煩惱,就表示它超過你處理的能力,所以你現在應該怎麼做呢?
你可以這樣想:
「這個事情既然是我造成的,我不處理誰處理呢?那不管有沒有超過我的能力,我就是盡力把它做好。」
這個時候你就沒有痛苦了,為什麼?因為你認為這是你該得的,這是你本來應該面對的。
在這個果當中,你沒有排斥,沒有逃避。不但沒有,你還認為你應該把它處理到圓滿。
這時候,你就一時銷滅了,因為你的惡業就消滅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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